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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
2018-07-2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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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4

 

2016年度

 

大武口区检察院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大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大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大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部署和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任务。制订本区有关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方案、制度和规定;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以及需要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侦查活动和刑事、民事、经济审判以及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意见;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按权限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等人员;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武口区检察院2016年人员编制7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75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72人,其中政法编制68人,事业编制4人,大武口区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未成年人检察科、法警队共10个职能科室。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大武口区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见后附EXCEL文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5118691.13元,支出总计16082482.81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812407.963637735.13,增长22.85% 29.23%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118691.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90581.00元,占96.51%;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528110.13元,占3.49%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082482.81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4941.53元,占74.15%;项目支出4157541.28元,占25.85%;经营支出0,占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4590581元,支出总决算15449215.81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14730.54元、3004468.13元,增长22.86%24.14%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449215.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6%。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04468.13元,增长24.1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449215.8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0%;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12357270.27元,占79.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2941.46元,占11.93%;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4328.08元,占3.07%住房保障(类)支出774676元,占5.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49043.00元,支出决算为1544921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主要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增长,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以及人员工资待遇的提升;二是随着案件数量的增,项目支出有所增长;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91674.53元,其中:人员经费10588887.68元,公用经费702786.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812632.68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6815368 元增加1997264.68元,增长29.3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的增加;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382092.64元,增长37.04%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7307.85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1961099增加减少1263791.15元,降低64.4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了六大类项目支出以及工资福利支出的一部分;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1208.09元,增长16.9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6255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1372576增加403679元,增长29.41%,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等追加预算较多;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08831元,增长29.90%

4.其他资本性支出5479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547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买除装备采购外的办公设备;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301元,降低29.58%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1463元,支出决算为273765.23元,完成预算的9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2482.23元,完成预算的9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3元,完成预算的34.4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以来,我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费用,因公派车时合理派车,尽量精简用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招待,部分公务活动在院食堂就餐。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972.29元,下降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30.29元,下降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42元,下降65.5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没有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自从车改以来,精简用车导致费用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招待,部分公务活动在院食堂就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272482.23元,占9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3元,占0.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482.2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2482.23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汽油款、车辆维修维护费、司机出车补助及过桥过路费等。2016年,大武口区检察院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83元,主要用于有公务活动需要时在外就餐。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3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2786.85元,比2015年增加98906.59元,增长16.38%。主要原因是:随着人员增加以及办案数量的增加,部分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大武口区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1739046.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128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449646.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5148.15平方米,共有车辆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大武口区检察院未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大武口区检察院今年在部门决算中未增加0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0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是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各部门和单位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之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门的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各项资金管理状况以及人员、机构等信息的总结性文件。部门决算是国家财政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费用。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部门决算: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 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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